文档介绍:合成纤维吊装带的安全使用
1、 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从向擦破或割 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
2、 严格遵守吊装方式系数,正确使用吊带。
3、 吊运工件表面应平滑,不合成纤维吊装带的安全使用
1、 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从向擦破或割 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
2、 严格遵守吊装方式系数,正确使用吊带。
3、 吊运工件表面应平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和棱边,杏则应使用吊带专用护套 和护角。禁止用吊带直接吊运有尖角、毛刺和棱边的物件。
4、 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吊带不准随地拖曳,以免损坏吊带表面。
5、 在承载时不得在打结或打拧的状态下吊运。
6禁止吊带长时间悬挂货物。
7、 当货物停留在吊带上时,不得将吊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以免损伤吊带。
8、 吊带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被它物挂住或受其它冲击载荷。
9、 吊运过程中不得改变受载状况。如需几支吊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布在每支 吊带上。
10、 禁止用打结的方式来连接或接长吊带。
11、 吊带在使用中尽量避免酸、碱等化学物品的接触,避免在高温和有火星飞溅 的场所使用。如吊带被弄脏或在有酸、碱的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 净。
12、 不使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存放架(处)。吊带不堆放置在明火、有明火 作业或其它热源附近。不准长时间放置在烈日下。
13、 每天使用完毕,应将吊带上的油污等用清水擦拭干净后放置在专用存放架上。
合成纤维吊装带的报废标准
1、 无标记、标牌或标记、标牌的吊装带禁止使用。
2、 当吊带表面损坏时。如吊带被尖物划伤,吊带边缘割断等。
3、 当与吊带原由颜色改变较大时。
4、 当软环缝合处出现撕开时。
5、 当吊装带粗细出现变化〉5%寸。
6当吊装带长度出现变化时,工作载荷时〉3%应报废停用。
7、 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
8、 存放超过1年时未使用。
9、 频次较低,最大使用年限不超过 18个月
10、 长期露天作业,露天存放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