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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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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以下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有以下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
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
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
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
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竞业限制进行的必要限制: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
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
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
瑞士债法第340条中规定:“竞业禁止以劳动关系中劳动者获有顾客来源或制
造、营业机密,而此等知识的运用对原用人单位可能造成重大损害
为限”。我国
竞业禁止条款被限制在只能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
影响的信息的劳动者订立与之相似。
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
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
围。
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
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
域为限。
约定竞业限制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自由竞争和贸易自由是市场经济
的基本原则,竞业限制本身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限制。因此,竞业限制的实施必
须以正当利益的存在为前提。
必须是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首先是存在竞争关系,最重要的是不能夸大商业
秘密的范围,劳动者承担义务的范围被无限制的扩张,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
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
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
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
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