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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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可编写可改正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 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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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 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市
荣昌区总工会《对于贯彻重庆市总工会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详细问题的说明 >的实施建议》(荣工发【 2017】 178 号)文件精神,为确实用好管好退休教师福利费, 充散发挥其凝集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 促使和睦的作用,经学校校委会及工会委员会议论,特拟订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推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实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展开员工体检、到龄退休慰问、困难员工帮扶、重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含职
工直系亲属的慰问) 、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 工会活动开支等,原则上不得发放个人。
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及标准
住院教师慰问。教师因伤或因病(大病重病)住院,由学
校工会进行慰问。标准为 400 元/ 人,年最多慰问 2 次。(慰问标准线为报账后自付 3000 元,以出院结算清单为准) 。
法定节假日慰问。 在学校工会一安排下, 在法定传统节假日(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向全体
教师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慰问标准为: 春节每人 500 元以内,
国庆节 300 元以内,其他法定节假日 100 元以内
3.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对妇女教师进行慰问, 标准为 200 元以
内。
教师生日慰问。 对教师赐予生日慰问, 可发放生日蛋糕,标准为 300 元以内。
丧事慰问。教师本人去世,赐予丧事慰问费,标准为 600 元 / 人;教师直系亲属去世 (仅限教师本人的配偶、 父亲母亲、儿女),赐予丧事慰问金 200 元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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