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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医院感染管理手册
第一局部 法律法规
一、医院感染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平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方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标准,并到达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到达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到达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标准,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那么?,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爆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爆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爆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爆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爆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爆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标准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方案,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标准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 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当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根底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爆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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