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第 1 页 共 、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那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担当。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需经甲方同意,假如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需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效劳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效劳,甲方可以派员帮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踊跃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遇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那么甲方或受牵连车辆全部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工程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担当,并应在当年保期完毕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全部权归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那么乙方应担当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还本付息,车辆必需在每月28日前,按时足额交纳下月的各项费用(规费、税费、效劳费、车船运用费、二级维护费等),否那么除补上述各项费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需遵章遵守法律,依法经营,否那么,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担当。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违约以公司财产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违约以家庭财产或其它财产担当赔偿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各种税费、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种税费的20%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100元整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其次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