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
为有效控制虫媒传染病的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迎接省爱卫办对我市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复查,巩固除"四害"成果,决定在全市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病媒生物防制指标
1、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勺收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水,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蚊蚴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2、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3、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地下室(地下通道、水道)等处,以15延长米或一个进口折算为一间房,蟑螂成若虫和卵鞘侵害率分别不超过3%和2%。
(4)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灭鼠标准
(1)鼠密度室内不超过3%(粉迹法),室外不超过1%(鼠夹法);
(2)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阳性鼠迹房间不超过2%;
(3)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4)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99%。
二、病媒生物防制范围和重点
(一)病媒生物防制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镇街、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二)重点内容
此次病媒生物防制重点是以灭蚊为主,同时开展灭蝇、灭蟑螂、灭鼠工作,全面清除各类积水,消灭卫生死角和病媒微生物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指标内。
(三)重点单位和区域
1、池塘、河道、溪流等大中小各类水体;
2、各类建筑物的阳台、雨棚、屋顶排水沿沟等容易积水的部位;
3、轮胎、废品、陶瓷存放等容易积水的特殊场所;
4、饮食服务行业、粮站粮库、食品加工厂、窗口单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病媒微生物活动频繁区域,城区各社区尤其是老居民区,城中村、城郊镇郊结合部农村;
5、果壳箱、垃圾筒、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重点部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5日-9月17日)
1、广泛宣传。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各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阵地,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配合抓好工作。
2、及时购药。及时购买病媒生物防制药物,保证购药数量、药物质量。药物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购买,要确保药物质量。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8日-9月31日)
组织专业队伍于9月18日开始全面进行灭"四害"消杀。9月23日进行全面施放灭鼠药物,9月24、25日进行补施(雨天顺延)。
1、统一部署,规范运作。(1)对实行PCO模式运作的镇街和单位,有关镇街和责任单位要及时通知消杀公司,并督促其按全市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对室内范围未由消杀公司承包的,有关部位和镇街切实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