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最新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docx

格式:docx   大小:34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最新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docx

上传人:朱老师 2022/2/22 文件大小:3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最新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篇一:施工合同终止法律问题】
施工合同终止法律问题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12-02 我来说两句(0条)
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信守承诺,认真
笔者根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羽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建议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应做出如下约定:
其一,承包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自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撤离现场。否那么,视为没有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首先,这一约定符合?合同法?第94条,第96条之规定。而自行撤离现场的附加条款,又符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同时,也符合民事法律的意思表达与实际行为一致的原那么。否那么的话,你一方面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方面又赖在工地不走,人们不禁要问,你到底是解除合同还是不解除合同呢?
有了这样的约定,施工方如果要解除合同,那么就简单多了,不至于双方在工地纠缠不清。剩余问题处理起来恐怕就简单多了,无非是双方算帐问题,算不清,还可仲裁或诉讼。就是最终裁定施工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无非是再进一次施工场地,这样总比双方僵持造成的损失要轻,更关键的是有利双方纷争的解决。
其二,发包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那么情况较为复杂。
这就是你要对方撤离场地,对方不撤离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了四种发包人解除建设施工合同的情况:1、明确表示或者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有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但无论采取何种情况的解除,那么仍然是要按照?合同法?
第96条之规定,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而施工方在收到这一通知后,如果同意终止,那么仍然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1、撤场费由谁先支付?
2、已完工程价款是多少?如何结算?
3、其他材料遗留问题?
而不同意解除合同的,那么存在着提出异议,诉诸法律问题。
针对如上情况,笔者建议按照对等原那么来解决。发包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同时垫付撤场费,至于责任在谁,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仲裁和诉讼将对撤场费做最终解决。
而施工方同意解除合同的,那么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发包方的撤离费后,五日内撤离现场。否那么,视为不同意解除合同。而不同意解除合同的,那么必须在收到解除合同后的
15日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但遗憾的是,无论是?合同法?或相关司法解释,都对“对方有异议的〞在多少天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无明确规定,这给现实操作带来困难,而建设施工合同尤为如此。因此,建议在合同中增加这么一条,如果双方僵持不下,司法机构也能很快介入,以利于纷争解决。
其三,合同解除后,遗留问题的约定。
1、撤场费,如上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做出了初步阐述,这里再简要明确如下:谁提出解除合同,谁垫付撤场费,而不是示范文本中一律由承包人支付。因为撤场费是合同中途一方违约发生的费用,遇到现实问题,肯定争吵不休,所以首先是垫付,而不是支付,同时,为了利于矛盾的消除,原那么上应约定为:“谁提出,谁垫付。〞十清楚确,具有可操作性,至于数额的多少,做出明确约定。
2、已完工程费的清结问题。这是围绕双方终止的一个难题。其看似简单,实那么极为复杂,你说价值200万,他说价值300万,这是困扰双方不能及时清场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合同解除后,施工方应首先撤离场地,双方再核算已完工程量,这样的约定
那么就简单多了,否那么,没有先后顺序,合同终止过程极易造成僵局。现实生活中常出现这样现象:,施工方坚守工地。其实质是工程量核算不统一。、设备闲置费由谁承担?所以说,鉴于工程量的核算十分复杂,有的甚至要委托工程鉴定部门重新计算。为防止由于双方对工程量的估算不一而拖延时间,应对撤场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3、已购材料的约定,合同示范文本第44条第6款规定的比较理想,再无修改意见。总之,施工合同的终止相对于其他合同的终止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合同能履行的,要坚决履行。例如主体不适格的,完善到主体资格适宜即可,一般不宜过分追究,而发包方不能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的,可按合同约定予以索赔,尽量履行合同。而双方实在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应以和谈为根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