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江大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评估。
一、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评估的基本原则
(1)以查促管、以评促改、重在加强管理和提高质量;
(2)坚持导向性和现实性相结合,既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又要考虑我校的实际情况;
(3)坚持院(系)自查自评和学校组织专家抽查评估相结合;
(4)坚持可操作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相结合。
二、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与评估的方式及内容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每年的7月份)进行。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三个阶段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以院(系)自查自评为主、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
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工作、中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与检查、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情况三个方面。
⒈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工作
⑴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安排是否符合要求;
⑵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合理、是否达到要求;
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完善程度与质量;
⑷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的情况;
⑸毕业设计(论文)译文完成情况。
⒉中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管理与检查
⑴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安排及过程管理情况;
⑵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情况。包括:学生的学风、学习态度、努力程度和纪律情况; 教师的教风情况,即工作责任心、准备情况、指导时间的分布、指导方式及能力、学生的评价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⒊后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情况
⑴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⑵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查与评阅情况:
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准备与组织;
⑷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⑸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情况。
三、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依据
依据之一:《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依据之二:《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四、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程序
⒈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教研室主任和参与指导、评阅、答辩工作的教师代表总结本年度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认真分析本单位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和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