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实习鉴定小组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25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实习鉴定小组意见.doc

上传人:无需盛会 2022/2/24 文件大小:2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实习鉴定小组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81)×裁字第××号
  申诉方:国营××棉纺厂
  代理人:刘树勋,男,52岁,供销科长
  赵殿生,男,40岁,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诉方:××纺织品采购站
  代理人:张鸿雁,男,47岁,业务科副科长
  申诉方与被诉方于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签订白市布合同,数量为五万公尺,
总价款七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诉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诉方按封样验收。一九
八0年十月,申诉方发送到被诉方白市布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被诉方验货后,以
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诉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
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国营××棉纺织厂向我局申请仲裁。
  经查明:此产品确属含有化纤成份的混纺布。但由于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
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诉方所发八千七百八十七公尺白市布除含有红颜色部分787公尺应退
回申诉方外,其余八千公尺由被诉方收购。
  二、一九八0年六月二十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诉方所欠申诉方货款一万一千二百元于一九八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一次
付清。
  四、案件受理费按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征收,计61.5元各承担30.75
元。
  五、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诉方代理人 刘树勋
                         立协议人:  赵殿生
                         被诉方代理人 张鸿雁
                            仲裁员 叶振声
                         ×年×月×日 (印)
                            书记员 李晓红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0
党内外群众意见范文
  
  1、**同志是一名立场坚定、思想正派的入党积极份子。品德优良,理论知识丰富,业务水准高。该同志思想上和实践中均能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已经基本符合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
  
  2、XXX同志知识技能突出,思想进步,热爱事业、热爱家庭、热爱祖国和人民。长久以来就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从思想和实践中积极向党靠拢的精神。他作风正派,为人诚恳而率真,理论水平较高,实践能力出众,在许多方面都起到了表率作用。
  
  3、**同志是一位思想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真诚的同志。我们做为同事,在工作上大家相互协调配合,他业务精炼,思维开阔,富有创新精神。该同志作为林场出纳员,能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工作上表现令人信服,得到了林场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4、xx同学学****认真刻苦,在科研方面表现出的严谨态度,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