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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物流运输组织管理
主讲人
项目十 货物运输保险
任务一:风险管理
任务三:保险基本原则
任务二:保险基础知识
任务四:保险合同
任务五: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任务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任务八。
2、保险利益原则
(2)保险利益构成条件
必须是合法利益—— 盗窃的不行
必须是经济利益—— 能用金钱来计算
必须是确定利益——已经确定、能够确定
2、保险利益原则
(3)保险利益的种类
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其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拥有所有权、抵押权、占有权、保管权和债权等权利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具有保险利益。
包括现有利益、预期利益、责任利益、合同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只有当投保人对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具有某种利益关系时,投保人才能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当投保包含死亡责任险种时,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3)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
凡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所规定的,因承担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而需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人对责任保险具有保险利益,都可以投保责任险。
4)信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为。
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合同关系,双方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系,当义务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应尽义务,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而当权利人担心义务人的履约与否、守信与否时,义务人与权利人对其信誉怀疑而存在保险利益。
(4)保险利益的变动与时效
1)因继承、让与、破产而变动,因保险标的灭失而消灭
2)时效:
财险:订立到终止,都要求保险利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索赔时具有保险利益,因货物运输途中所有权会转移(不同的交割方式)
人身保险: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原则
案例
甲运输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其以公司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为防不测,银行对所抵押之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一年。六个月后,运输公司将贷款悉数偿还。保险期第十个月,该房屋发生火灾,银行依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能否拒赔,为什么?
解析
可以拒赔,理由是:财产保险合同中,事故发生时提出索赔的人应该存在保险利益,而该案例中六个月后运输公司即将贷款全数还清,也就是说此时银行已经对于该房屋这个保险标地不存在保险利益了,所以由此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拒赔。案例涉及保险利益的转移问题。我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为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至为明显。
(1)含义
近因: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并非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
近因原则:指造成损失的近因是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近因属于除外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近因原则
(2)近因原则的应用
1)认定近因的基本方法
法一:从原因推断结果,即从最初的事件触发,按逻辑推理直至最终损失的发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后事件的近因。
法二:从结果推断原因,即从损失开始,从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没有中断,则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3、近因原则

某日天降大雨并伴有炸雷,炸雷击断某房屋后的一棵大树,大树压倒房屋,房屋倒塌导致该住户的电视机损坏,则电视机损坏的近因是()。
;;;
2)近因判定
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
即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该原因即为近因。
多种原因同时致损 
多种原因同时致损,组成并联关系,多种原因均为近因。
①都属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范围,则保险人应承担全部损失(不承担损失)。
②无除外责任,且至少一个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应承担全部损失。
③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若可分解,按比例承担损失,不可分解,不承担。
2)近因判定
多种原因连续致损
连续发生并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都属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人负(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既有保险风险又有除外风险:
(1)若多种原因连续致损,且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那么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为近因;
( 2)多种原因中有间断情形,即有新的独立因素加入,则新介入的因素为近因。
★由除外责任导致保险责任发生的,不予赔偿。
★由保险责任导致除外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案例
情况1:前因是被保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