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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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
建设指南
山东省水利厅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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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由工程法人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标准?、?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鲁水建字〔2022〕18号〕要求制定评标标准;工程招标前,按工程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后,按工程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总结报告。
建设监理制
水利工程建设工程依法实行建设监理。工程法人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报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签订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理细那么;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所承当的监理任务,向施工现场派驻身体健康、专业对口、具备监理资格、能胜任实际工作的足够的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对工程进度、资金、质量进行控制,加强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工程法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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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
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监理合同;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有关要求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提交履约保函。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按照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工程工程法人管理方法?〔鲁水建字[2022]44号〕要求,工程法人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应严格执行执业证书暂存保管、考勤、签字签章、公示“四项制度〞。
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
在施工、监理单位进场时,工程法人必须查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和合同的要求相一致,主要人员应挂牌持证上岗;主体工程建设期间,对工程负责人〔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实行“暂存保管〞制度。中标单位主要人员原那么上不得更换,假设因退休、调离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工程法人审查同意后及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工程法人执业证书暂存保管记录表格详见附件1。
考勤制度
对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工程法人考勤记录表格详见附件2。
签字签章制度
监督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试行〕?〔建市监函〔2022〕49 号〕和?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标准〔SL288—2022〕?要求,认真执行工程负责人〔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签章制度;
公示制度
工程根本情况及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主要管理和工作人员的照片及根本信息要在工地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工程法人要认真执行水利工程根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逐一对照水利工程各项开工条件,在确保满足工程开工条件前方可开工建设。依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开工管理“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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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前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工程法人要组织召开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参加和质量平安监督机构列席的交底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法人通报工程开工准备情况,参建各方提交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方案及平安措施方案,质量与平安监督机构明确监督内容、监督方案等。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留存备查。
开工报告制度
主体工程开工前工程法人应及时向工程审批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情况,以便准确掌握工程动态,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方案开工时间或开工时间、满足开工条件相关证明等。开工报告的格式见附件5。
开工后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开工后 30日内,工程法人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意见,签字留存。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开工条件具备情况,工程法人管理情况、参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建单位履职情况,质量与平安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平安法规、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合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等,严格执行检查书制度,形成书面检查记录,以便备查。
质量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制度:
〔1〕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法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书?,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接受政府质量监督,并提交以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