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排污收费标准
     一、 排污费征收程序
    排污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环保部门对排污者的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进行核实→根据申报和核定的排污量和排放浓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计算排污费征收额→通过银行向排污者下达排污收费通知书并委托收款→将收取的排污费缴入财政金库。  支队负责负责市本级直管企业的排污费征收。
    二、不超标排污费
    1、污水:排污者所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没有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按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征收排污费。
    2、污气:对所有工业锅炉(包括经营性炉灶)、工业炉窑和电站锅炉及工艺尾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征收排污费,对各类特殊化学因子征收排污费。
    三、超标排污费
    1、污水:排污者所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按其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征收排污费。
    2、超标废气排污费:排污者所排放的废气、生产性粉尘、工业及采暖锅炉的烟尘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按其排放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排污费。
    3、超标噪声排污费:排污者排放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按其噪声超标声级和功能区域标准征收排污费。
    4、固体废弃物排污费: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征收排污费。
    四、处罚性质的排污费
    1、加倍收费: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加倍收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以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和挖潜、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者;(2)为逃避收费,用稀释方法降低排放浓度或采取其他欺骗行为;(3)国家或者地方有限期治理要求,到期未达到预定要求者;(4)已有治理设施闲置不用或擅自拆除者。 
    2、滞纳金:排污者接到环境保护部门的"征收排污费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排污费。逾期不缴的每天增收滞纳金千分之一。
    五、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摘要>
    △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
污水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
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值
    (四)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收费额=×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之和
    2、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