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件工资 ;
2、因甲方原因停工待料等: 元/月;
3、因自然因素、工程所在国政治、经济、军事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工待料等: 元/月;
4、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元/天付酬;
5、乙方因公治疗期间: 元/天付酬;
6、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工作或不工作的停发一切工资。
合同期限约定为从 年月到 年 月。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依法制订工作、休息办法及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数量、标准、完成时间提出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分、惩罚,情节严重的可将乙方辞退回国,并由乙方自行承担进出境的往返费用和签证、护照办理费用。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指挥,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或不履行劳务合同的;
2、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3、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故意破坏、损害或者未经批准私自使用甲方财物的;
5、其他损害甲方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行为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威胁社会安定的;
7、违反工程所在国法律法规、触犯工程所在国刑律的;
8、不尊重当地居民民风民俗,发生有损企业形象和国家形象事件的。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务合同,将乙方辞退回国,但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标准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 个月期满仍未痊愈的;
3、自动离职或下落不明7日以上的;
4、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影响本劳务合同执行的;
5、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协议约定的岗位工作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务合同,不得将乙方辞退。
1、乙方因病医疗 个月期未满或因工负伤医疗停工留薪期未满的;
2、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日在规定期内的。
第六条 若甲方生产经营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裁减劳务人员,应提前7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 甲方应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帐户开户名为: 帐号为。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按规定支付乙方因病医疗 个月期内或因工负伤医疗停工留薪期未满的病假工资,报销医疗费用等。对医疗期或停工留薪期已满需要继续医疗的,应与乙方协商,做好继续保障乙方医疗期有关待遇的工作。
第九条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负责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安全体检。
第十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甲方应做好善后安抚工作,并承担因工死亡乙方的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其供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和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对非因工死亡的,甲方承担乙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救济费和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有权及时获得劳动报酬,依法享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及劳动保护权利;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及安全教育;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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