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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地质点间距以保证地质界线在图上的精
度为原则,一般控制在图上距离 2~5cm 内。结合滑坡防治工程的重要性可适当
加密或减稀。
在地质界线被覆盖或不明显地段,必须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工露头,
1尤其是滑坡边界、剪出口附近应配合必要的坑(槽)探。
当地形底图比例尺为 1:5000 时,地质点应采用经纬仪测定;当比例
尺小于 1:5000 时,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点应采用经纬仪测定外,其余可根据地形
地貌测定地质点。
地形地貌和滑坡活动迹象的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岸坡受河道冲刷、淤积变化情况及历史变迁;
(2)地面坡度、相对高度,台阶位置、数量、宽度、阶坎高度,反坡、洼
地、植被、醉汉林和马刀树的分布;
(3)滑坡边界形状,后缘主断壁走向、坡角、高度、有无擦痕及擦痕的产
状,前缘形态、临空面特征,滑动带出露位置(剪出口),地面裂缝性质、分布
位置、形状特征、延伸长度、充填情况,裂缝产生的时间及变化情况;
(4)滑坡发生、发展的历史及相关因素,地貌演变、地表水渗漏、弃渣堆
放情况,坡面、房屋、水渠、道路、古墓等的变形、位移、裂缝位置、状态,
井、泉、水塘的突然干枯或浑浊现象。
滑坡及其周边的地质环境条件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滑坡体物质组成及类型、颗粒成分、结构特征、密实程度、软弱夹层
及滑体物质来源;
(2)滑体周边的地层岩性、产状、厚度、风化状态、岸坡结构、软硬岩层
的组合与分布,软弱破碎带的展布及特征,以及层间错动带的分布,含水情况;
(3)区内褶皱、断层、节理的性质、产状、组合延伸状态、发育程度;
(4)可能形成滑动面(带)的层位、位置及主滑方向。
滑坡水文地质条件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滑坡及周边沟系发育特征,径流条件,地表水,大气降水与地下水的
补排关系;
(2)井、泉、水塘、湿地位置,井、泉的类型、流量及季节性变化情况;
(3)含水层的位置、性质、厚度,岩土体的透水性,地下水的水位、水质
及其变化,地下水的径流、补给及排泄条件。
滑坡灾害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人员伤亡情况;
(2)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3)地质环境破坏情况;
(4)社会影响。
勘探与测试
在充分分析现有地质资料及地质测绘成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布
置综合勘探工作。其主要目的是:
(1)查明滑体厚度、物质组成、结构特性、空间分布特征,特别是滑动面
埋深、空间分布,滑动面(带)厚度、性质;
(2)查明地下水类型、埋深、透水性、空间分布及动态变化;
(3)结合勘探进行水文地质测试,在钻孔中采取岩土样进行物理力学试验,
布置长期监测点,必要时可利用钻孔进行有关物探测量。
勘探方法以工程地质钻探为主,硐探、竖井勘探及地球物理勘探为
辅,配合地面测绘开展必要的坑(槽)探。
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勘探线的布置视勘查阶段和滑体规模大小而定,沿滑动方向布置一定
数量的纵向勘探线,其中主轴线方向为控制性纵向勘探线,在主轴线两侧至少
各布置 1 条辅助纵向勘探线,其线间距不宜大于 200m,一般为 50~100m;
垂直滑动方向,以纵勘探线上的勘探孔(竖井)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布
置适量的横勘探线,在滑坡体转折处和可能采取防治措施的地段也应布置横勘
探线。
(2)控制性纵勘探线上的勘探点不得少于 3 个,点间距控制在 30~50m,
一般不超过 40m。其余勘探线上勘探点的数量、点间距应根据勘查阶段及实际
情况而定,但点间距不应超过 80m。纵横勘探线端点均应超过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