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杭州户口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
为进一步吸引外地人来杭购房置业,推动房地产市场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结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制定本试点办法。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杭州户口落户政策
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试点办法
为进一步吸引外地人来杭购房置业,推动房地产市场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结合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制定本试点办法。
一、外地人购房入户以自愿申请为原则, 购房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申请购房入户 手续,同时遵守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
二、外地人在杭购房入户, 是指非杭州市户籍人员 在杭购买住宅 ( 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 以下简称住宅 ) , 达到一定购房价值和时限,并符合相关规定,经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 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 1 户 (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 )杭州户籍。
三、本办法先行试点区域: 钱江新城区域及杭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区区域。
四、购房入户条件:
(一 ) 购房价值条件。
1、 钱江新城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 100万元以上 (含 100 万元) 。
2、杭州经济开发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 60 万元以上 (含 60 万元) 。
3、 滨江区单套住宅购房总价值达到 80 万元以上 (含 80 万元 ) 。
(二) 购房时限条件。购房人应书面承诺所购房产在办理户籍入杭之日起 3 年内不能交
易。
(三)购房入户人基本条件。购房人应符合杭州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购房入户付款方式实行一次性付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
六、凭下列资料给予购房人购买住宅确认:
(一)购房人持有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土地证和所购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
(二)购房人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应还清全部贷款并办理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购买二手房以签订合同后开具不动产专
、契税完税凭证、 已付清全部贷款或全 向杭州市 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三)购买商品房以签订合同并以备案时间为准 用发票时间为准。
七、办理购房入户程序:
(一 ) 申请人持购房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 部房款证明和 《杭州市 “购房入户 ”报名登记表》
提出确认购买住宅申请,由其审核后并开具《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
(二 ) 申请人凭《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其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籍入杭手续。
八、 本办法发布之日前购买房产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与杭州市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外地人购房入户区域范围
一、钱江新城区块所辖范围为:东至钱塘江北岸,南至钱江四桥东侧 ( 中河高架接口 ),
西至秋涛路, 北至钱江二桥西侧 (艮山西路 );扩大区块东至和睦港, 南临钱塘江, 西至钱江二 桥,北至规划钱江路。
二、杭州经济开发区所辖范围为:杭州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
三、滨江区所辖范围为:滨江区规划范围。
大学毕业生落户杭州政策
一、对要求回余杭原籍的毕业生, 凭毕业证书、 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向入学前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