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基本程序
国际多式联运基本程序
接受托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发货人提交的托运单或场站收据和自己的运输路线决定是否接受托运。如能接受则在托运单或场站收据上签章,以表明“承诺”,并填写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等。
提取空箱
集装箱来源,(1)多式联运人自己购置的。(2)租箱公司租用的(3)由全程运输的分承运人提供。
程序:
(1)多式联运人签发提箱单。连同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由托运人。
(2)托运人到指定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提箱。
(3)提箱时必须出具提箱单,并由双方代表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报检报关
(1)凡列入商检机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合同规定必须由商检机构出证的商品,必须报检。
(2)如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联运从内陆地区开始,在货物所在地报关,到口岸关后验方。
货物装箱
(1)分为发货人自行装箱和和多式联运经营人装箱。
(2)发货人自行装箱包括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提取空箱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自行装箱;或在发货人代理人的集装箱货运站装箱。
(3)多式联运经营人装箱分为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人货运站装箱,在区段承运人货运站装箱视为在多式联运经营人代理人的货运站装箱。
办理保险
发货人投运输险,多式联运经营人投保货物责任险,集装箱所有人投集装箱险。
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投保火夫运输险时,应注意货物买卖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险别、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
货物运送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受货物后,交第一程运输的承运人,此实际承运人接受装箱货物后,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本区段运输提/运单。
此项业务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以托运人的身份进行,与发货人和其代理人无关。
若第一承运人代为中转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应通知第二区段承运人,准备接运货物。
签发单据
多式联运人或其代理人接受货物后,在场站收据上签章,发货人凭此到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代理人处换取多式联运全程运输单据。发货人凭多式联运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信用证要求的有关单据到银行结汇。
中转、过境
在中转站不同运输方式间的中转,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分支机构或其代理组织,也可由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代为办理。
如果货物在目的港交付,则在目的港海关报关,若在进口国内地交付,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