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应格守信用,自觉履行上述协议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
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互验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或者房本相互
进行审核、检验,并清点物品,做登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
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不慎发生触电、
煤气中毒等人身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本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如在租用期间甲、乙
双方遇到重大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应到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
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出 借 方(甲方): 承 借 方(乙方):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甘孜州
城镇低收入家庭廉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该房屋的借赁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将座落于新龙县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借
给乙方作为廉租住房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每套 50 平方米。 第
二条 房屋权属性质 该房屋权属为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权。 第三条 借赁期限 (一)该房屋借赁期限为壹年,自 20xx 年 6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 (二)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
屋。乙方符合继续承借条件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借书面要求,
经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借赁合同。 第四条 借金及缴付方
式 (一)该房屋借金标准为每月 2 元/平方米,月缴交借金为每套¥
1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元 ),乙方应于【每年 1 月 1 日前】到【 住房
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向甲方缴交借金,逾期支付的,甲方每日按月借金
的 4 %收取滞纳金。 (二)其他缴交方式: 逾期 30 日未交纳的,可从
乙方低保金中扣缴 。 (三)甲方收取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一)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 整)。保证金收取后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收
取的房屋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
如数返还乙方。 (三)借赁期间,甲方应承担房屋公用部分维修等费用;
乙方应承担房屋内维修及水、电、气等费用。 本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20xx 年 6 月 15 日前将该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 (三)返还:借赁
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返还时,应
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房屋返还后对于房屋内乙方
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臵。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
设施的维护 借用期内,甲方应保证出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
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乙
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
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7 日内进行维修。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借的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
方负责修复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
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
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占
用公共地段;不得在小区内停放机动车辆 。 第八条 房屋的转借 乙
方不得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
一)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房屋借用期间,乙方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转借、转借承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