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PART SIX 国际多式联运
一、运输方式基本知识
(一)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
是指根据一个多式联运合同,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地点运到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地点的行为。
2、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
①由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承担或组织完成全程运输工作;
②签订一个运输合同,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③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来完成运输工作;
④采用一次托运、一次付费、一票到底、统一理赔、全程负责的运输业务;
⑤可实现“门到门”运输。
3、多式联运的基本形式
①法定联运与协议联运
●法定联运
A、法定联运是指与多式联运有关的运输票据、联运范围、联运受理的条件与程序、运输衔接、货物交付、货物索赔程序以及承运人之间的费用清算等均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颁布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并实行计划运输。
B、这种多式联运的最基本特征在于其强制性,即承托双方并不需要对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条款予以协商,仅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即可。法定联运实际上属于协作式联运,参与联运的承运人为共同承运人,对货主承担连带责任。
C、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并不存在这种法定联运,但单一方式下的国际联运大多采取法定联运。比如,国际铁路联运即属于法定联运。
●协式联运
是指法定联运以外的联运,协式联运的最基本的特征在于联运的非强制性。
②协作式联运与衔接式联运
根据是否存在负责全程运输组织工作的联运经营人,协式联运形式可分成协作式联运和衔接式联运两种类型。
协作式联运
A、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企业按照统一的公约、规章或商定的协议,共同将货物从接管货物的地点运到指定交付货物的的地点的联运。
B、在这种体制下,参运联运的两个承运人均具有双重身份,对外而言,他们是共同承运人,其中一个承运人,或代表所有承运人的联运机构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并对其他承运人均由约束力,即每个承运人均视为与货主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每个承运人不但有义务完成自己区段的实际运输和有关的货运组织工作,还应根据规章或约定协议的规定承担风险和利益分配。
●衔接式联运
A、是指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组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企业,将货物从接管货物的地点运到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联运。
●在这种体制下,多式联运经营人也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而言,他是全程承运人,与货主订立全程运输合同,向货主收取全程运费及其他费用,并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对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而言,他是托运人,他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③海陆联运、海空联运、陆空联运
海路联运
大陆桥运输、小陆桥运输及微桥运输等所谓的陆桥运输即是最典型的海路联运
海空联运
陆空联运
4、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
①提高运输组织水平
②综合利用各种运输的优势
③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途径
④手续简便、提早结汇
⑤安全迅速
⑥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
5、国际多式联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各国的集装箱标准尚未统一;
②各衡;
③国际多式联运的法律问题尚未统一。
例如,至今《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尚未达到30个国家的有效批准而未能生效。
(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概述
1、公路运输的基本概念
公路运输既是一个独立的运输体系,又是连接铁路车站、港口和机场,集散物资的重要手段,是连接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起端和末端不可缺少的方式。
2、公路汽车运输的特点
①灵活方便性
②广泛适用性
③快速及时性
④公用开放性
⑤投资效益高
⑥经济效应上
3、汽车货物运输的类别
①整车货物运输
一个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重量(毛重)低于车辆额定载重量时,为合理使用车辆的载重能力,可以拼装另一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既一车两票或多票,但货物总重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②零担货物运输
●所谓零担货物运输系指同一货物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不足3吨。
●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重量超过10千克的除外);货物长度、宽度、、。
●快件零担货运是指从货物受理的当天15时算,300公里运距内24小时运达;1000公里运距内48小时以内运达;2000公里运距内72小时运达。
③特种货物运输
这种货物运输又分为大笨重货物运输、贵重货物运输、鲜活易腐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④集装化运输
组成集装单位货物的形式通常有四种:
●按照一定的要求或规格捆扎而成的集装单位,如带钢、棉包等。
●以集装袋、集装网为单位的集装单位,通常用来盛装件杂货;
●以集装箱为单位的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