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削减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改变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改变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丢失担保实力的状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
,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居处等发生改变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全部文书,视同送达。
□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债务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