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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那么
〔安监总人事〔2021〕91〕
根据国家职称评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一、评审范围
〔一〕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工程技术、卫生技。
各单位如具备条件,可对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论文辩论;不具备条件,可由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统一组织。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根据申报人员专业和档次情况,聘请本系列相关专业2-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申报正高级,必须聘请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建评议组,并填报?专家评议组成员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2.评议组对申报人提交的辩论论文提出问题,开展辩论工作,形成辩论评语,同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含论文、著作〕等情况进展审查,形成专家评议组意见,并将相关内容填写在?评审表?中。
〔四〕召开评审会。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培训中心承当评审会议记录、评审档案资料归档、评审材料上报以及其他工作。召开评审会议时,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法定评委的三分之二。评审会由主任主持,主任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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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预备会议。评审会主任召集各评委学****有关政策规定,研究评审方法,研究分工和时间安排。
2.审阅材料。评审会安排一定的时间给评委审阅申报材料,以便掌握评审对象的情况,了解评审对象的成果,初步测定评审对象的学术、技术水平。
3.投票表决。各评委在审阅申报材料的根底上,由评审会进展充分酝酿,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主任现场向各评委公布表决结果并签字。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投票或补充投票。
〔五〕确认评审结果。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将各评审会同意票数大于或等于到会评委三分之二的申报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将发文予以确认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四、初聘评审
国家成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即通过自考、电大、夜大、职大、函授等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本人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否那么要通过评审会评审或参加全国职称资格考试确定其任职资格。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对符合初聘条件人员的材料统一审核;各单位不再自行组织。
五、委托评审
委托评审须符合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申报根本条件。由本单位提出,上级人事部门批准并开具委托评审的证明书、函。高级职务委托评审须由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开具委托函,中级职务委托评审由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或县〔处〕级以上的人事部门开具委托函,并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备案。单位之间或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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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平转评审
申报人员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确需变更系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专业相近的,须在现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专业相差较大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
平转评审须重新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评审表、撰写工作总结、论文,参加相应级别、类别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等〕。经评审通过1年后,符合申报现专业技术系列高一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原专业技术职务的履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对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长达10年及以上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岗位不超过2年,符合原系列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参加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七、承受委托评审
承受委托评审须由省、部委、中央企业总部的人事〔职改〕部门与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人事〔职改〕部门协商后,开具委托评审函〔见附件2〕并报送材料。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12月31日。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该年度的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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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职称申报根本条件的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员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标准性和完整性负责。
九、本细那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细那么要求不一致的,以本细那么为准。
十、本细那么由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职称申报根本条件 
2.各种填报表格和封面格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 
〔3〕计算机免试申请表 
〔4〕各种证件复印件封面 
〔5〕工作总结封面
〔6〕辩论论文封面
〔7〕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
〔8〕申报高级人员情况一览表、填写说明及报送要求
〔9〕报送材料明细表
〔10〕专家评议组成员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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