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红花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doc

格式:doc   大小:90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红花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doc

上传人:jiqingyong345 2016/10/20 文件大小:9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红花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更多请访问:中公贵州教师考试网http://gz./红花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红花岗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教师、保健医生、财务人员等13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4、教师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保健医生和会计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7、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截止2015年7月22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特岗教师;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更多请访问:中公贵州教师考试网http://gz./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6、曾因***、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8、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9、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10、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三、招聘要求(一)报考教师岗位1、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岗位须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其它学科岗位专业不限。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是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其它学科岗位专业不限。3、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1)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教师等)的,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2)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为非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教师等)的,须具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含职高)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