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5年减经济法基础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
第三章营业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经济法基础》的重点章节之一,包括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含教育费附加)
2个税种,共9节。在以往考试中题量一般为10题左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本题A选项为提供修理修配劳务,B、C选项为销售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
范围,D选项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按邮电通信业征收营业税。
【考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修理修配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要点3】“有偿”行为
.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
.注意“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缴纳营业税,注意选择题。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一)两种行为的含义及税务处理
两种行为
含义
税务处理
举例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电视机厂在销售电视机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歌厅在提供娱乐服务时发生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营业税。
兼营行为
兼营货物与非应税劳务行为
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
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申报纳税。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提示】易出现判断题。
某酒店主要经营餐饮和住宿业务,又在店内大堂开设了独立核算的商品部,则该酒店的经营活动属于兼营行为。
兼营营业税/、同税目行为
纳税人兼用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某运输公司从事运输业务,同时还开展汽车租赁业务
(二)两种行为的区分
【考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混合销售的规定。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选项C属于营业
税的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征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行为中,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装饰业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混合销售。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A为增值税混合销
售行为;选项B为营业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选项C为增值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例题•判断题】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
物与劳务,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全部收入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X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同时,还经营非应税(即增值税征税范围)货物与劳务,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三)两种行为中的其他规定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
的营业额:
(1)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注意判断题)
三、几种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7种)
特殊业务
征营业税
征增值税
水利工程水费
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