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株洲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一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株洲市市域范围,包括株洲市区天元、芦淞、荷塘、石峰、云龙五区及其下辖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株洲县五县(市),共有140个乡镇,2225个行政村。市域总面积11262㎞2,其中市区面积535㎞2。
第二节规划时限
一、近期:2011—2015年(开发建设期)
着重开发具有启动和引导功能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对整个株洲市旅游业发展能起到启动和辐射作用的炎帝陵、云峰湖、神农城等重点旅游项目,以此作为株洲旅游业的骨干脉络,初步形成株洲旅游特色。
二、中期:2016—2020年(发展开拓期)
着重于旅游产业的发展开拓,完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及配套旅游产品等各建设项目,应在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与重点项目、形成精品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储备旅游资源,形成旅游产品序列,旅游目的地的建设初见成效。
三、远期:2021—2025年(整合提升期)
根据旅游市场的需求变动,对旅游产业结构体系进行整合、提升,逐步提高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的比重,提质增效,增强各景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旅游支撑和保障体系。
第三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200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2009;
《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1993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1994;
《旅游发展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1999;
《湖南省旅游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
二、国家标准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LY/T513295),林业部,1996;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08-1999),建设部,1999;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18005-1999),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199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199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2003;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
三、相关规划及文件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提升(2008-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2008;
《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2003;
《“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08-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8;
《湖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湖南省旅游局,2006;
《株洲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株洲市人民政府,2006;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2006;
《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2006;
《株洲市旅游升温战实施方案》,株洲市人民政府,2010;
《株洲市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株洲市旅游局,2006。
四、统计资料和数据
《中国旅游统计年鉴》;
《中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资料》;
《湖南省统计年鉴》;
《株洲市统计年鉴》。
第四节规划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在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完善调控手段、规范调控方式、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同时,坚持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实现资源、资本与创新“三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充分发挥株洲市的经济建设成就、市场区位优势与资源环境优势,以永续利用为前提,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提高旅游的经济、社会和生态贡献率,促进产业经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