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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状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托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供应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全部赔案必需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车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1、事故发生后,保存事故现场,并马上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
2、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现场处理-
1、保险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并出具《查勘报告》
2、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并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提示:一般状况下,假如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要求向交警报案时,保险公司人员无需到现场处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假如第三者非机动车,那么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展现场处理时,干脆达成三方(第三者、保险公司、车主)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假如当场不能核定损失,那么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