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陕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讨论稿〕
前 言
本规划所指儿童为生活在陕西省、未满18周岁的社会成员。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贯彻儿童优先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开展妇幼卫生保健服务;加快儿童医疗机构建设,增加专业性儿童医院数量。
2、完善儿童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方法》,加强新生儿筛查、诊断、早期干预和治疗;加强婚检知识宣传,实行免费婚检;加强不明原因的出生缺陷和智力低下的病因探讨和干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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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儿童保健管理与服务。落实《儿童保健工作标准》,为0-6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计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免费基本保健服务;完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救治体系;把母婴乙肝、梅毒、艾滋病等阻断治疗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将流动儿童纳入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
4、加强儿童疾病死亡监测与评审工作。及时发现影响全省儿童健康的高危因素,制定并实施相应干预措施。
5、强化儿童营养管理。积极推行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方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科学育儿喂养咨询和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6、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障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和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减少中小学生超重、肥胖、近视和龋齿的发生。
7、健全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儿童医院设立心理咨询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在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8、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构建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增加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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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分性别门诊,满足儿童的咨询与治疗需求;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控制青春期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率。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社区差距、校际差距。
2、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3、基本普及儿童学前教育。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达73%;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到达95%;保障残疾、流动、留守和家庭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4、稳固九年义务教育,控制辍学率。九年义务教育稳固率2015年到达96%,2020年到达99%以上;保障小学适龄儿童无辍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2015年控制在2%以内,%以内;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 提高高中阶段受教育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到达96%,2020年到达99%。
6、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015年到达 64万人以上,2020到达51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015年到达54万人以上,2020年到达60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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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各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改扩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8、提高儿童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保障措施:
1、加大儿童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地方财政对儿童教育的投入。
2、坚持基本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完善教师培训、交流制度。
3、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服务机构。建设以社区为依托的公益性托儿机构和多样化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3岁儿童家庭提供科学的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4. 加快发展3-6岁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鼓励民办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的办园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管理等体系,提高办园质量。
5. 稳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成果,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食宿需求;落实弱势儿童的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