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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B)
第一条本公司为求组织合理化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设董事若干人,其人选均依政府法令规定由股东大会选任,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
第三条本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推选常务董事若干人,并由常务董事中选一人为董事长,董事长为董事会主席,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董事长因故不能工作时,由董事长指定常务董事一人代理。
第四条本公司董事会核定事项如下
(一) 经营方针及计划。
(二) 年度预算与决算。
(三) 资本额增减。
(四) 盈余分配或亏损弥补。
(五) 对外重要合同。
(六) 公司组织及重要章程。
(七) 重要人员任免。
(八) 其他依法令规定由董事会核定事项。
第五条本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长聘任,任期一年并可以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公司业务。
第六条本公司设副总经理三至五人,其中一人为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总经理因故未能主事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
第七条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董事长可以列席指导。经营会议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总经理因故未能出席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
第八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后,可以在国内外适当地点设立分公司、营业部、服务中心、营业处及联络处等直线单位。
第九条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及服务中心各设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执行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内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前项各直线单位如因组织扩大,必须分设若干营业或服务单位时,可以经董事长核准后设置。
第十条本公司设下列单位
业务部、仓管部、服务部、国外部、财务部、人事部、办公室。
本公司下属单位各设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直属副总经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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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B)
导,全面管理各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
第十二条本公司除各直线及单位外另设总经理助理一人。
负责办理以下事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
(一) 秘书性工作办理。
(二) 长期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
(三) 经营政策、年度目标及经营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
(四) 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办法与作业程序研究、会核及修订。
(五) 表报简化研究及新增表报审订与控制。
(六) 员工建议案件可行性研究。
(七) 人员编制增减审核。
(八) 其他董事长、总经理及执行副总经理交办事项。
第十三条业务部职责如下
(一) 销售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二) 销售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三) 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 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五) 行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
(六) 商品订价的研究与拟订。
(七) 销售促进活动的设计与执行。
(八) 广告计划的拟订与执行。
(九) 新商品进口行销前准备工作的筹划或办理。
(十) 商品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
奖励商品、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