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文档名称:

公园绿化管理条例.docx

格式:docx   大小:42KB   页数:2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公园绿化管理条例.docx

上传人:平平库 2022/3/6 文件大小:4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公园绿化管理条例.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的同时,还应支持和协助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 第十三条 绿化工程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树木花草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 园林绿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由城市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专用绿地和其他单位营造、管理的防护林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园林部门在业务上进展指导、检查和催促。 绿化任务大的单位, 应有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负责专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地,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是广阔群众欣赏游憩的场所,必需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干净美观, 设施完好, 并不断充溢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为保证公共绿地有良好的秩序,确保游人及园林设施的平安,园林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方法和巡游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绿地内的饮食、照相、小卖等效劳业,由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业务上承受商业效劳部门的指导。
园林部门可以依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在园林绿地内举办一些有利于发挥园林功能的生产事业,增加收入,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开展。
第十八条 园林绿地内的文物古迹,要谨慎加以爱护。要护持其历史特点,维持其原有面貌,不得随意改建、拆迁。文物古迹及古典园林的四周,不准建立高度、体量、色调、风格不协调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章 园林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园林绿地内的植物应妥当爱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许在园林绿地内毁损花木、倾倒污物、堆置物品、挖砂采石、割草取土、放牧捕猎、开荒垦殖。为保证园林植物生长繁茂,要切实搞好养护管理,适时松土、浇灌、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其次十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称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是国家的珍贵财产,树权均为国有。要建立档案和标记,进展重点爱护,严禁砍伐破坏。城市中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由各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负责监视和技术指导。
其次十一条 城市园林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归园林部门全部。各单位在其管界内自行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单位全部。居住区内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负责此居住区绿化的部门全部。私有庭院个人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个人全部。
其次十二条 城市植树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全部树木都要加以爱护。 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 均需报园林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园林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砍伐。
其次十三条 行道树及干道上的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行道树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发生冲突须要修剪时,由线路管理单位与园林部门协商进展修剪。
其次十四条 建立单位经申请批准砍伐非本单位全部的树木时,应按园林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绿化费。申请伐树单位,须按规定补植树木。
其次十五条 引进种苗必需进展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种苗不准引进。珍稀和濒于灭亡的苗木及其种质资源的交换、引进,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机构设置与队伍建立










其次十六条 城乡建立环境爱护部主管全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建立部门主管本省、市、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各城市的园林局〔处〕管理本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其次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