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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范文一 为维护整齐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内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依据教化部《高等学校校内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内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说,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觉,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赐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仔细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内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肃穆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生处 团委
年四月二日
范文二 各系(室)、中心(部)、各校内经营单位及全体学生:
2022年8月15、16日和29、30日分别是2022级新生和其他年级在校学生规定报到时间。为了加强校内内治安管理,维护校内正常秩序,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内迎新氛围,经学院探讨确定,新老生报到四天内,未经学院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摆摊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生活用具等物品,检查发觉后保卫部将马上没收,并报所在系赐予相应的处分。
,不得在学院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进行推销活动,检查发觉后保卫部将马上没收,建设与条件保障部撤销其校内经营许可权。
,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与、组织任何校外商业推销和宣扬,发觉后保卫部将马上没收公开销毁,并报学院团委和所在系赐予相应的惩罚。
,各单位接待服务点不允许运用带有商业广告宣扬的遮阳设备和服装,一经发觉保卫部予以没收。各系除学院规定的迎新接待服务点外,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在校内设迎新服务点,全部的迎新宣扬活动尽可能在规定的宣扬橱窗和接待服务站进行。若的确须要,请提早向迎新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