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安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LG2009-74-1)
采购机构: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备案单位: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 11月 11日
目录
招标公告
招标需求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开标
评标
定标
合同授予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临安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就临安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企业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LG2009- 74-1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具有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地区设有投标产品的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需经本地工商或),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投标产品中的数字法庭主设备必须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入围名单产品。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 11月 11日至2009年11月20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8号窗口。报名窗口联系人:沈小姐电话:0571-23616007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于2009年12月3日 9时30分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账户: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 869**********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
联系人:姚进
联系电话:0571-2361610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09年 12月 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8号报名窗口,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09年12月 3日9时30分在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小型开标室开标,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徐飞
联系电话:0571-23616016
第二章招标需求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对我院未进行改造的15个法庭进行改造,其中2个做成标准型数字法庭,13个为简约型数字法庭,标准均以省高院文件为准。
数字法庭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利用本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全省法院数字法庭建设规范,建成以庭审速录系统、证据展示系统、数字化影像采录、存储、播放及控制一体化的管理系统和网上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为主要应用的数字法庭系统,实现本院审判工作信息化的全面管理。数字法庭系统设计要达到以下目标:
1、对庭审活动(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过程)进行系统完整的记录,在已经实现的以审判管理为重心的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工作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过程中产生的文字信息、视频信息、音频信息和各类举证信息进行数字化采编、存储、传输和显示,并能够将音视频资料实时同步刻录成光盘和事后刻录成光盘。
2、与现有的审判管理流程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且保证能与省高院指定的全省法院数字法庭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互联和相互调用。
3、提供远程庭审平台。对出庭审判有困难的当事人,可利用数字法庭系统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审判,降低司法成本,方便群众诉讼。
4、实现多媒体举证,支持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实物证据展示等功能,举证的内容在法官的认可下可以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同时自动采集成数字音视频数据,与庭审数据同步保存。
5、实现网上庭审观摩和直播,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