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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wyj15108451 2016/11/7 文件大小: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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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1预防青少年犯罪进校园专题讲座各位老师、同学:大家下午好!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郭雁宏,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工作,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工作。此刻坐在台上,首先非常荣幸和高兴。因为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就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和同学们进行交流,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从中学****生而知之、学、困)到一些法律知识,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远离犯罪;其次,感慨很深,我们日常办案每天面对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未成年罪犯,而同样是未成年人,你们的境遇完全不同,你们能在明亮的教室里自由快乐的学****而他们不得不承受失去自由的痛苦。【1、自我介绍;2、讲座题目、内容及目的。】现在正式开始今天的讲座。今天讲座主要包括三部分,第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第二,结合具体案例谈一谈常见的未成年人犯罪;第三,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远离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概述看一这个标题,它包括两个概念:未成年人和犯罪。未成年人是什么?什么是犯罪?(一)犯罪《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刑法》条文表述】……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就是犯罪。两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性。有同学说:我爸爸有钱,【我爸是李刚,岂能撞了白撞?】犯罪了大不了赔他几个钱?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一个人一旦犯罪,是不可以私了的。因为犯罪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权利,而且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如果可以花钱买刑,那么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安全的,事后赔偿只是法院量刑的考虑的一个情节。(二)犯罪刑事责任年龄2【案例】:两个孩子一起实施了抢劫,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三岁,两个人同样的行为,为什么十四岁的孩子被判刑,而十三岁的孩子不予追究呢?这就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结一下:不满十四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如何办】已满十六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仅对八类行为负刑事责任。排除其他罪。“八大金刚”:***放火、抢劫***、投毒(毒药)贩毒(毒品)、爆炸伤害(故意伤害致死或重伤)故意伤害的结果分为轻伤、重伤、致人死亡。【考题】:王某出生于1995年1月5日,2010年1月6日20时许,他在长风街先对一名女子进行了抢劫,后又盗窃了2000元钱,请问:王某是否应该负刑事责任?(三)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侵财性犯罪居多。未成年人犯罪排在前三甲的分别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并且这个铁三角的组合一直很稳定,其中抢劫、盗窃侵财型犯罪占所有未***犯罪的70%以上。侵财就是侵犯财产的意思。侵财的原因:为什么会侵财?一是没钱花。(1)沉迷网络,没钱上网。在我们办的抢劫案和盗窃案中,这个原因占到了一半。(2)爱慕虚荣,攀比享受。苹果手机真是害了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