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聚海大道山海大道—规划河北岸临时混凝土路面工程材.docx

格式:docx   大小:16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聚海大道山海大道—规划河北岸临时混凝土路面工程材.docx

上传人:青青松松 2022/3/8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聚海大道山海大道—规划河北岸临时混凝土路面工程材.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聚海大道山海大道—规划河北岸临时混凝土路面工
程材
采购标的、采购预估数、起始单价、竞价保证金
采购标的采购预估数
(吨)
含税起始单价
(元 /吨)
竞价保证金
购标的采购预估数
(吨)
含税起始单价
(元 /吨)
竞价保证金
(元)
备注
散装水泥
级)
960
350
*****
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结算时按实际吨数结算。
散装水泥
级)
3555
420
意向竞价方在报价时应考虑: 本次报价为到场含税单价, 即成交方送至采购人工程地点的到工地含税单价, 该价格包含货物本身价值、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所有费用。
本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用
暗价竞价方式(具体详见暗价竞价规则) 和价低者得的方法进行。
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货期:以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5 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 台州湾集聚区东部新区山海大道以南 (路桥金属园区以南)。
货款支付方式:
货款每半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 根据每半个月双方确认的供货数量计量货款,每期支付计量款的 95%,确认计量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5%在全部供货完成后十五天内结算付清。 以上货款均不计利息。 采购人付款前, 成交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正式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总成交价的 5%,在签订合同前到达采购
人的指定账户。在全部供货完成后 15 天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供货数量计量
采用收货地采购人地上汽车衡秤重计量, 汽车衡的计量精度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当场查验核实, 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采购人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30 日内向成交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成交方责任的,采购人有权退货。
采购人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
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封样方法,现场取样后,由
采购人指定的货物签收人和成交方被授权人 (送货司机) 同时签字,并注明日期、车号、货单号。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浙江省内具备甲级资质的
检测机构, 检测费由采购人承担; 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成交方承担。
采购人的签收、 验收均不视为对产品质量的最终确认, 若货物存在外观难以分辨的缺陷、 瑕疵或成交方明知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成交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水泥数量验收采用收货地采购人地上汽车衡秤重计量, 汽车衡的计量精度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违约责任:
成交方未在合同签订前支付合同履约保金, 采购人(产交所)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成交方逾期交货的,按 500 元/ 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10 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