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浅议农村土地纠纷成因.doc

格式:doc   大小:102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浅议农村土地纠纷成因.doc

上传人:精品库 2016/11/9 文件大小:10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浅议农村土地纠纷成因.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议农村土地纠纷成因浅议农村土地纠纷成因--兼议土地承包法缺陷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中的==是农民,农民世代耕作,辛勤劳动,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党中央尤其重视农民问题,强调确保农民的利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在新形式下地位显的尤为重要。====年=月==日,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于====年=月=日起施行。这是在新形式下颁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它细化了土地发包程序,赋予了每个村集体成员公平的承包权,巩固了家庭承包制度,完善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事责任的承包,对促进农村土地的合法、高效流转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问题却日益突出,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农民对土地寄于的期望很高,土地问题则更加突出。笔者作为一名乡镇基层干部,参与审理了其中大部分土地纠纷,对这些案件的成因既有现实的感官感触,又有理性的思考,现对土地纠纷的特点及原因作探析如下。一、土地纠纷主要特点(一)土地发包程序不合法,违反民主议定原则。调解的这些纠纷中,笔者发现,纠纷所涉土地没有一个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节所规定的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办事的。这些合同,大多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承包户签订,但合同没有根据该节第==条第(=)项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的同意。这些土地承包合同严格来讲都是违法的,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二)土地纠纷涉及人员多,群体化明显,不加以控制矛盾容易激化。土地纠纷,大多涉及人员较多,并且为大多数村民所关心,一旦处理不慎会造成村民*。====年=月份,巨鹿县南韩村===户村民联名起诉村委会,要求确认该村委会与韩某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在调解过程中,这===户村民多次到镇政府和县政府*,并一度局面难以控制。====年=月份,白寨村的==多户村民起诉该村第一村民小组,要求确认该小组与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该小组村民亦集体到县政府和市政府*。(三)土地利益争执激烈,矛盾具隐蔽性和突发性。土地纠纷,利益争执的激烈是其他纠纷无法比拟的。南韩村===户村民联名上告,全体村民都来到镇政府,致使政府拥挤不堪,调解时,双方有过激言词,特别是上告村民依仗人多势众,有些人甚至出言不逊,双方以致发生口角,幸好在派出所民警的有效控制下得到了平息。土地纠纷还有隐蔽性的特点,这些矛盾大多为村民内部矛盾亦或村民与村集体的矛盾,这些矛盾因双方都碍于情面不点破而暂时隐蔽起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越来越大,最终对利益的追求会突破人的情面而突然爆发,土地纠纷的这种隐蔽性和突发性特点较之其他的矛盾,具有更难处理的一面。(四)土地纠纷所涉土地往往四至不明确。通过对土地纠纷的调解分析及对其他的一些土地承包合同的侧面考察,很多土地承包合同均没有承包土地的明确的四至,当事人也很难准确说出土地的四至。(五)土地纠纷季节性、时间性强。土地纠纷有较强的季节性,这受到自然规律的影响。这类纠纷一般集中在春播或者秋种时。另外,村委班子换届之时也是土地纠纷多发时间。鉴于土地纠纷的季节性特点,镇政府处理这类纠纷则具有较强的时间性,一般都尽量在农作物播种前做出处理,从而维护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防止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