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
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
基本养老 18% 10% 8% 10% 8%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
非 水平。
不满 45 周岁的未退休人
深 员,5%计入个人帐户;45 周
综合+ 与深圳户籍员工缴纳养老
医疗(任选一种) 岁以上的未退休人员,%
户 地方补 % % 2% 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
计入个人帐户;退休人员
充 样。
员 计入个人帐户。
(2008-3-1 新规定)
工 住院+
6 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地方补 1% % %
基金,1 元作为调剂金, 工资为基数。
充
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
农民工 12
8元 4元 金。
医疗 元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失业 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
工资为基数。
工伤 %,1%,%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单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
2为基数。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新规定:综合医
疗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有所提高。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比例如
下:
1.参保人为未退休人员的,不满45周岁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
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6%计入个人账户;
2.参保人为退休人员的,按缴费基数的8.05%计入个人账户。其中
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其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按月计入个人账户,并自
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