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防止火灾安全的建议书
防止火灾安全的建议书1
亲爱的同学们:
时值春季,学生宿舍防火再次成为我们关注的热点。学校刚刚召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是贯彻落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1为全旗的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倡议如下:
一、请您在上坟祭祖、外出游玩、农事活动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坝、烧柴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祀时,严防森林林火灾发生:请您在祭祀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等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在林内游玩时,要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山林内乱丢烟蒂,严禁在野外点荒火,严禁野外烧火做饭。在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4、管好您的小孩,如果家中有痴、呆、傻病人或家中有放牧人员的,请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野外用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河南街道防火值班电话3778186、旗森林火警值班电话3752246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建设秀美生态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防止火灾安全的建议书3
亲爱的朋友们:
森林是一片海洋,我们需要它,动物需要它,大自然需要它,我们应该保护它。
森林是保护我们的卫士。因为大树把它们的根紧紧抓住土地,就算下再大的雨,也不会发生泥石流;刮再大的风也不会发生沙尘暴这方面的灾难。这样,我们就可以世世代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森林是动物的家园。里面生长着各种各样动物,比如小鸟,小鸟它祖祖辈辈生活在森林里,住巢在大树妈妈温暖的怀抱中,它们每天清晨都为大自然歌颂,生活的无忧无虑。
可是,有的人却放火烧了我们的卫士,小鸟的家园,他们是无比的可恨。
一点星火烧起一座大山,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事情。如果你想做好一位优秀的护林员,应遵守下面的八条规则:
一、不许在森林中放鞭炮。
二、不许在森林中烧火取暖。
三、不许在森林中放烟花。
四、不许在森林中把未抽完、而且星火的烟头丢在草丛中。
五、不许在森林区烧田埂。
六、不许在森林中烧烤。
七、不许在森林中烧木炭。
八、不许在森林中少黄蜂。
如果你遵守了这八项规则,你就是位优秀的护林员。我相信,如果我们好好保护森林,就会迎来美好的明天,但我更相信,只要世界站起来,以“保护森林,人人有责“为题,激烈大家保护好森林。
防止火灾安全的建议书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县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