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部新城 核心区以东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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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背景
调整背景
为更好地推动明湖区块城市建设,同时更好地配合轨道土地储藏方案,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对?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翻图。
为优化宁波邱隘综合客运枢纽周边交通,将横港路由20米调整至24米,并调整盛梅路至规划支路间的道路线形。
兴宁东路根据?兴宁路〔福庆南路-东外环〕道路工程规划?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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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宁东路南、湖滨路与盛梅路间的规划支路线形,适当增加开发地块面积。
根据相关标准调整局部道路转弯半径。
取消2处20米城市支路的尽端路回车场。
取消百丈路与盛梅路交叉口西的城市支路。
东外环路根据最新道路工程规划翻图。
调整明湖南居住地块,取消支路。
为避让历史建筑资源大马弄邱家民居,调整道路线形。
河道调整
调整原控规相对曲折的明湖岸线,使规划明湖集中水域更为开阔。
规划后塘河结合现状调整河道蓝线。
将原在地块中间的河道移至会展路以南,保证地块开发利用更有效。
宁东路与盛莫路交叉口以东地块北侧河道蓝线结合现状进行调整。
优化局部河道线形,使其更顺直。
由于兴宁路道路红线位置调整,同时调整小塘河规划蓝线。
因宁穿路改造,为保障地铁盾构结构平安,在现状河道根底上局部调整优化规划蓝线。
局部河道按现状调整规划河道蓝线。
用地调整
结合会展路南侧河道调整,调整用地。
结合盛莫路与宁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河道调整,调整用地。同时调整本地块的医疗卫生用地至宁东路与盛梅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调整原小学用地为居住,同时将西侧居住用地调整为60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中小学36班,中学24班。
调整文化娱乐用地为商业、商办、文化主导的混合用地。
盛莫路与宁东路交叉口东南侧,结合道路调整,调整用地。盛莫路东侧、轨道盛莫路站南侧地块由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调整宁东路以南,中山路南北两侧,盛莫路西侧局部地块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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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轨道东环南路站周边地块用地性质。
湖滨路以东、宁穿路以北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娱乐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邱一安置房以东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效劳设施〔邻里中心〕用地。
沿河绿带按?宁波市城乡管理技术规定?控制。其中环明湖开发地块,退湖绿地均控制50米。
新增轨道交通7号线。
由于居住容量的增加导致居住人口增加,规划重点在东片区范围内对教育设施配套进行了调整。
公共效劳设施调整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那么。
公共效劳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本次调整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效劳、社区效劳以及市政公用六项设施。
本次控规调整中,公共效劳设施规划需要从整个东片区角度统筹考虑,同时考虑到核心区教育设施配套略微缺乏的情况,也需在东片区进行平衡。
教育设施
幼儿园配置原那么上在各控制单元内平衡,小学、初中在东片区平衡。本次调整,东片区幼儿园共配置180班(其中A单元48班,B单元36班,C单元48班,D单元48班),充裕7班,小学共配置222班,缺口1班,中学共配置108班。
教育设施根本能满足规划需求。
医疗卫生设施
专科医院〔北〕〔含东片区北部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位置由宁东路、盛莫路交叉口之东北调整至宁东路、盛梅路交叉口之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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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院〔南〕:与原控规一致。
社区效劳设施
包括综合性社区效劳设施和基层社区公共效劳设施。
规划主要对原控规的邻里中心进行调整,原控规中B单元配置2处邻里中心,本次调整取消1处,另外对C、D单元的邻里中心进行整合布局,最终按4个控制单元配置4处邻里中心设置。
菜市场
分农贸市场/菜市场/小型便利菜店三个层级配置,
规划根据原控规地块控制要求,将净菜超市改为菜市场,结合社区中心设置,每处建筑面积原那么上不小于2000平方米。
交通设施
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2022年修订〕,新增轨道交通7号线。
对7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的位置进行调整,该局部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由原控规中位于居住用地调整至商住混合用地、商业商办用地、邻里中心或绿地内,停车位总量保持不变。
宁波邱隘综合客运枢纽由沙洲路以东调整至沙洲路以西,,主要包括长途客运、市域公交、城市公交、社会车停车场、出租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等交通配套设施和必要的商业效劳等功能。
调整宁东路和沙洲路交叉口西南侧加油站至宁东路和盛梅路交叉口西南侧,调整沙洲路和百丈东路交叉口东加油站至交叉口西,调整中山路与盛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