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节 铁路运费
计算运价里程
确定运价号
确定运价
确定计费重量
核算运价
核算附加费
核算杂费
铁路货物运输运费核算流程图
一、计算铁路运费的程序是:
;
(元)
合计:=
3、分项计费:
运价率不同的零担货物在一个包装内或按总重量托运时,按该批或该项货物中运价率高的计费。
【例】某托运人从西安西站发送锦州站暖水瓶5件,搪瓷杯10件,共重630公斤,,计算运费。
解:
从西安西站发送锦州站1698km。
查货物检查表,暖水瓶运价号为22,搪瓷杯为21,因而选择22。
再查运价率表,运价号为22号,,。
解:
体积 (立方米)
折合重量=500×=600(公斤)
计费重量=630(公斤)
其计算过程如下:
( + ×1698)×630/10 =
托运单案例分析:
1993年5月,粮油公司向辽宁轮胎厂购得长征牌汽车轮胎130套,双方约定由辽宁轮胎厂代办托运。同年6月5日,辽宁轮胎厂向铁路朝阳西站办理了托运该130套轮胎至茂名火车站的运输手续,货物保价13.9万元。该厂在货物运单上填写收货人一栏时,将“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简写为“广东茂名粮油物资公司”。6月17日,货物运抵茂名火车站,该站根据与供销专线的约定,将货车调配到供销专线卸车,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当日,供销专线向粮油公司发出领货通知。
6月19日,粮油公司持领货凭证到茂名火车站办理领货手续时,因运单上的收货人与实际不符,未办成领货手续。6月20日,粮油公司按茂名火车站要求出具证明办结领货手续,向供销专线交纳了专线、暂存、卸车等费用,随后去该专线仓库提货时得知货物已于6月19日被人冒领。经查,冒领人所持运单系伪造。
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源于托运人的过错
山西省大同市某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某公司通过函件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因货物采取铁路运输的方式,而内蒙古公司作为卖方将到达栏内的“大同县站”写成“大同站”。因此导致货物运错了车站,造成了双方的合同纠纷。
评析: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托运方与铁路运输部门就铁路运物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本合同之纠纷来看,其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是铁路运输合同的条款问题。在本合同纠纷中,造成错发站的原因关键是发货方将“大同县站”写成了“大同站”,一字之差,货物发到了百里之外,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此,错发货的主要责任在于发货方,与铁路部门无关,应由发货方承担对收货方的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如何判断铁路运输中的不可抗力
原告南平市纸制品厂食品分厂诉称,原告于1998年6月19日从江西鹰潭南站发面粉一车计2400件到南平站,6月21日货运至南平站后,由于被告未采取有效围堵措施,致使面粉被洪水浸湿,,。。 被告福州铁路分局南平车务段辩称,该货物湿损系由于洪水袭击造成的,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货主的困难,铁路已给予实际损失50%的补偿,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请。
案例分析:
经审理查明,1998年6月19日,原告南平市纸制品厂食品分厂从江西鹰潭南站发面粉一车计2400件到南平站,到站为南平站,到站时间为1998年6月21日,当晚,南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当地电视台播放汛期通报,要求有关单位注意汛情,适时撤离,转移财产。
6月22日,南平市即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堆放在南平站货物仓库内的原告面粉有770件浸水全部报废,其余1630件提回后也有部分发生变质结块。7月13日,原告向被告下属单位南平火车站提出赔偿要求书,,9月7日,上海铁路局福州铁路分局发出货运事故补偿通知书,。其后,原告于1998年12月31日向法院起诉,。
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南昌铁路鹰
潭南站《货票》一张,上海铁路局《货运记录》一份,南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证明》一张;由被告提供的南平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院《证据》一份,福州铁路分局《货运事故补偿通知书》一份;由鉴定单位出具的《评估鉴定结论报告》一份;以及双方一致的陈述等证据为证。上述书证,均在庭审中出示,经双方质证无异。
1、驳回原告南平市纸制品厂食品分厂的起诉。 2、本案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