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动土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施工作业单位
项目名称
交底地点 交底时间
进入现场施工作业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
动土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施工作业单位
项目名称
交底地点 交底时间
进入现场施工作业需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动
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2、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
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3、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
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
转移作业地点。
5、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 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 应立即停止作业, 妥善加以保护,
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6、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7、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
阴井。
⑵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
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 米,高度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