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3
文档名称:

2022抗击疫情总结工作汇报(10篇).docx

格式:docx   大小:44KB   页数:3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22抗击疫情总结工作汇报(10篇).docx

上传人:森森 2022/3/12 文件大小:4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22抗击疫情总结工作汇报(10篇).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隔离14天;4次核酸检测,分别为纳入管理当天24小时内开展1次,第5天、第10天、第14天各开展1次)。隔离期间重点关注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结果、血常规检查结果和胸部CT影像学检查结果,在确保结果14天无异样的状况下解除隔离,并做好随访和复诊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不得在未发觉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状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六个不”,即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淌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同时,各地要接着压实“四方责任”,充分利用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加强风险预判研判,一旦发觉隐患苗头,刚好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精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










2022抗击疫情总结工作汇报2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支配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人、物、环境同防”的要求,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源头销售、生产、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集中检查,严防“由物传人”的疫情发生,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一、控源头,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
凡进入我市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需严格执行总仓管理制度。在贮存、销售、加工前必需进入我市集中监管总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集中消毒等处理,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后方可销售和运用。对未取得相关出库证明即销售和运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水产品严格落实“三专”管理和“四个不得”要求,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禁止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均不得上市销售。
二、细排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责任
为保证冷链食品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场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水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847人次,共检查农贸市场26家次,海鲜市场2个次,大型超市150家次,水产经营户196家次,对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严格排查,督促存量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协作当地疾控部门进行消杀工作。










三、建平台,实现进出全程追溯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1月25日,我市已完成了与省级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对接。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建冷库和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业务的货主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1月29日,排查摸底和备案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起先将存量进口冷链食品录入追溯平台,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将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我市的道路卡口对冷链运输车辆进行“两证明一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查,对能够供应“两证明一报告”的,刚好将运输的冷链货物信息录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能供应的,不得进入我市。
2022抗击疫情总结工作汇报3
为进一步指导推动我市各涉农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防控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天津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依据方案,我市各涉农区应强化早期预防、早期发觉、早期报告、早期处置、早期救治和组织保障。




第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