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0年度
自
评
估
报
告
编制单位: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
目录
一、园区概况 - 2 -
二、改扩建、现有工业用地内不得再新建二类工业企业,严禁引进三类工业企业。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环评提出的园区准入条件做好入园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放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高新区严格执行园区企业准入制度,入园企业选址均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及环保规划要求,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以及排放“三致物”、恶臭气体,一类重金属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和涉电镀加工的项目。
根据最新的韶山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可知,韶山市高新区均为一类工业用地,无二类、三类用地。管委会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放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 4 -
按园区产业功能区划分做好园区整体产业环境的优化清理,加强对现有已入院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环保管理要求。对园区内现有的砖厂、炼钢厂等一批布局不合理、能耗高、污染重、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必须限期关停退出。
园区按产业功能区划分做好了园区整体产业环境的优化清理,加强了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环保管理要求。园区内无砖厂和炼钢厂等布局不合理、能耗高、污染重企业。
3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园区排水规划,近期科技园区排水接入韶山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远期纳入科技园南部规划的银田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快银田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前期论证工作,通过环评论证确定污水处理厂的选址、规模、工艺,污水处理厂尾水应纳入涟水,不再排入韶河。做好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及园区管网与污水处理厂配套接管工程建设,在集中污水处理厂建成正常运行且区域排水管网与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完成前,园区不得引进水型污染项目,已建项目须自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确保企业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园区排水实施了雨污分流,优化了园区排水规划,新建友谊桥污水处理厂,新引进项目排水均已纳入到友谊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已经完成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及园区管网与污水处理厂配套接管工程建设。
符合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园区内不得建设气型污染重或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禁止新建4t/h以下的燃煤锅炉;管委会应做好园区内低硫煤的统一调配和供应,%;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大力发展燃气工程,消除燃煤大气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对锅炉等所有燃煤设备必须配套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园区已按报告书要求做好了园区内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未引进和建设气型污染重或涉及高架排放源的项目,已经完成了原有燃煤锅炉均进行了煤改气工程项目。各企业废气均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做到了达标排放;采取了有效措施,减少园区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符合
- 6 -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做好了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园区制定了危险废物监管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管理制度。推行了清洁生产,完成上级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减少了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了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符合
6
科技园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