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师国土资〔2010〕37号师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师宗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所(分局)、局机关各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的审批与管理,根据《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国土资[2010]50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师宗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审批制度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市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海副县长。(共印30份)师宗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7月29日印发2打字:伏玉萍校对:肖平师宗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法制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7]6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根据《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国土资[2010]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统一规划管理、精简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业权审批和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提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能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一)严格审批制度为确保我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贯彻落实3到位,严格执行《通知》确立的各项审批事项。通过推进审批制度的贯彻执行,达到审批行为依法、高效、便捷的目标。(二)严格审批原则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是坚持统一规划管理原则。要坚持对项目的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实行“谁审批、谁负责”,使整个审批过程职责清晰、权责分明、程序简捷、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三是坚持精简高效原则。要规范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准入条件、报批材料、受理部门、收费标准等,除应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在各相关股室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五是坚持监督制衡原则。要建立健全事前介入、过程监督、事后监管、社会参与的审批监督制衡机制,把责任追究与公务员考核和纪检监督相结合。各所(分局)、局机关各股室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对重大资源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序开发和4合理利用,明确用地等准入标准,逐步形成由开发企业承担环境成本的新机制。(三)落实审批责任各所(分局)、局机关相关股室是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的责任单位,要把审批责任落实到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过程的各个环节,实现审批过程职责清晰、权责分明、程序简捷、协调有序、保障到位、监管有力。三、工作重点(一)全面落实《通知》的各项原则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确立的五项原则。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