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9
文档名称: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docx

格式:docx   大小:89KB   页数:3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docx

上传人:wz_198613 2022/3/13 文件大小:8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运输与保管
第三章    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第四章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五章    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  一般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第条 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二、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三、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沥青,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第条 、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其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第条 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第条 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管应安装牢固;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宜超过3m。
    二、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宜加装伸缩节。
    第条 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应良好,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二、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第条 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第条 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有螺纹的管接头处,应用跳线焊接,再敷设电缆。
   第条 敷设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
   二、%的排水坡度。
   三、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第四章    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第条 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钢材应平直,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切口应无卷边、毛刺。
    二、支架应焊接牢固,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三、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第条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不应小于2倍电缆外径加50mm。
表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mm)
    注: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第条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挡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
        表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第条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第条 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梯架(托盘)、电缆梯架(托盘)的支(吊〉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二、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条 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的外侧。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第条 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第条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第条 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五章    电缆的敷设
 
第一节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