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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陶渊明的诗歌应当符合他的这一要求,但是刘勰未提及陶诗的确让人怀疑。
还有一点值得留意的是,刘勰对于诗歌的定义与传统儒家诗学对诗歌的论述略微有些不同。儒家诗学中对诗歌的经典论述不少,有些明显反映出儒家的诗教观,比如“美刺”“匡谏”;也有一些字面上并不那么明显的说法,比如“言志”。刘勰在引用时,引用的是“言志”但又提出了“自然”说,认为诗歌是自然而然发生的,这样的论证明显更加注意诗歌的本质,比较理性。
《文心雕龙》读书笔记3
刘勰在上一篇《明诗》篇中主要论汉代两晋南北朝的四言诗和五言诗,而则这篇主要讲乐府。“乐府”最早指的是管理音乐的机构用以采集民歌,而这里所要论述的就是采自民间的乐府民歌以及魏晋时期文人创作的乐府诗。刘勰依旧从“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义,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四个维度把握乐府。首先论述乐府的含义、起源及作用,认为乐府来源于“钧天九奏”“葛天八阙”等三代之乐和“涂山歌”等四方之音,配乐的诗歌肇始于上古时,夏殷之世,产生四音。西汉的乐府机关负责采集民歌,但大多为俚俗之曲。《诗经》用来配乐,但先秦时代的雅正之曲在汉代乐府中没有很好地保存下来。接着,刘勰论述两汉到魏晋时期乐府的发展史,秦汉之际,礼乐衰微,乐府产生。随后经验汉武帝立乐府、汉宣帝制雅诗、元成二帝广***乐、东汉郊庙祭祀杂雅之章、曹魏三祖“宰割辞调”等阶段,到西晋达到“表里而相资”(即乐声和乐章相互协作)的境界。最终一部分,刘勰论述音乐和诗歌的关系,并指出另立此篇的缘由。他认为“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乐心在诗”,故“君子宜正其文”;并且指出“诗与歌别”“故略具乐篇,以标区界。”
刘勰论乐府的看法,基本上还是讲求符合儒家之雅正,并严格区分雅与郑。《赞》词曰:“《韶》响难追,郑声易启。”即看出他对当时(汉魏以来)风行的不雅之歌的鄙薄看法,而推崇先秦雅乐,文中他以“艳歌婉娈,怨志诀绝”称呼《碧玉歌》、《华山畿》等也可看出对通俗乐曲的贬低。刘勰的这一看法与“宗经”思想是一样的,因为宗经,所以以先王的雅乐来作为衡量音乐的标准。他提出“乐本心术”的观点,认为音乐对于人心起着重要的作用,乐有雅声和溺音之分,雅声是周王朝的音乐,郑声则为溺音。另外,文中也提到“中和之响,阒其不还”之“中和”说,这体现刘勰对中和之美的追求,与“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异曲同工。
《文心雕龙》读书笔记4
诠,意为诠释,进入汉代,“赋”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学样式,枚、马、扬、王等名家杰作不断,因此第八篇特地对这一体进行了评述。
第一部分讲赋的起。在《诗经》里它是六义之一,铺陈采,绘事写志,但在其他书籍里,它又是与诗不同的另一种体,区分在于它不能像诗一样歌颂。作者认为赋起于《诗》,从楚辞中得到发展,最终通过荀况等大家的实践创作才壮大成为一种独立的体的。说实话,本人在学****阶段也常觉得挺混乱的,有些学史上早期并没有把赋单独列成一体,另外还有骚体赋这一说,假如把楚辞和赋视为两种体,那好像骚体赋归于哪一种都似乎有道理。
其次部分梳理了秦汉时期的详细创作实践,这一时期赋体的作者增多,创作也很兴盛,题材扩大到宫室苑囿,饮宴狩猎,述行序志。体结构上也得到了完善,篇首经常有序,末尾有乱。另外还有所谓的小赋,主要写些“草区禽族,庶品杂类”。第三部分则进一步对汉魏各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对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