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12m,有 3 个弯曲时。
第 2.2.8 条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
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
均应套锁母。
第2.2.9 条 在吊顶内敷设备类管路和线槽时,
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第2.2.10 条 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 1.0-1.5m
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
支点:
一、线槽接头处;
二、距接线盒 0.2m 处;三、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第 2.2.11 条 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
于6mm。
第 2.2.12 条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
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
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
有适当余量。
第 2.2.13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
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
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MΩ。
第三节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第 2.3.1 条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
符合下列规定:
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
于 0.5m。
二、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三、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
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 0.5m。
四.在宽度小于 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
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
应超过 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
过 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
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五、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
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第 2.3.2条 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
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
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 2.3.3 条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
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
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第 2.3.4 条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
“一”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
线颜色应一致。
第 2.3.5 条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
不小于 15cm 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第 2.3.6 条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
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 2.3.7 条 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
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第 2.3.8 条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
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
防腐蚀措施。
第四节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第 2.4.1 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
上距地(楼)面高度 处。
第2.4.2 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
并不得倾斜。第 2.4.3 条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
应留有不小于 10c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
显标志。
第五节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第 2.5.1 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
器)在墙上安装时 ,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
应小于 ;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出地坪
~。
第 2.5.2 条 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第 2.5.3 条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
合下列要求:
一、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二、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
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三、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 根;
四、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 20cm 的量;
五、导线应绑扎成束;六、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第 2.5.4 条 控制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