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 4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ﻩﻩ
[ ]粤 刑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广东1 / 4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ﻩﻩ
[ ]粤 刑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以及《合同法》等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提供如下法律服务(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帮助;
□2、担任被告人 的辩护人;
□3、担任甲方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
3、提供法律咨询 ;
4、代理申诉、控告 ;
5、申请取保候审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代理申诉、控告;
4、申请取保候审;
5、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和案卷材料 ;
2 / 4
6、辩护。
(三)审判段阶。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辩护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不得伪造证据或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律师费采用(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计件收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 元
: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复印费、翻译费、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计时收费。
按照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具体见“特别约定”条款。
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乙方聘请律师,而律师已实际开展工作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收取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