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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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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doc

上传人:Seiryu 2022/3/14 文件大小:1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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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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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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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院长: 刘仁根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院长: 朱荣远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委托单位:东莞松山湖科技产......................................................... 7
第十一章 道路竖向及场地竖向 .......................................................................................................................... 7
第十二章 市政工程 ............................................................................................................................................ 8
本规划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本规划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东莞市城市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确定。
在规划范围内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环境设计以及市政工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广东省颁布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均应以本规划的要求为依据进行。
管理条例》要求,制定本规划。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则、图纸、说明书。本文本 本规划所确定的配套设施用地范围,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时确需略有修改的, 是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中心区和中部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本次规划的编制依据为《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东莞松山湖科技产 本规划未确定具体规模的配套设施,将规定适当设施等级和规模,在后续规划阶段 业园总体规划(2001-2020)》、《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和中部地区城市设计》 须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 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本规划的适用范围为:东莞松山湖新城大道、莞深高速公路和松山湖湖体所界定的 本规划由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若需修改,必须符合 围合区域。(含水面)。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本规划是《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和中部地区城市设计》的后续规划,不再
重复城市设计部分相关内容,具体操作时应对照使用。
本规划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 承接与落实原则:执行上层次规划的要求,严格落实。
以湖水、湿地、沟谷和丘陵独特的生态安全网络为骨架、以 ? 效益与集约原则:优化城市功能组合,实现土地利用的较高经济效益和集约化。
各种交通服务模式为基础,形成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以多中心提供多种城市服务功能 ? 人文设计与自然相结合的原则:尊重自然环境,将保护自然生态作为重要考虑
的核心性地区,成为园区的行政、科教、技术和生态核心,以高科技生产研发和居 因素。
住为主。集中反映城市发展建设标准和新的产业服务配套功能。 ? 结构与特色原则:注重山水生态自然格局,重点塑造多中心格局,塑造特色空
间特征。
? 形成园区最具代表性的城市空间环境特征和核心功能地区 ? 操作与弹性原则:考虑可操作性,兼顾灵活性和建设时序,整理和延续已建、
? 形成直接和集中反映松山湖产业园城市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建设标准的地区 已批的土地功能,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措施。
? 形成最为主要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地区 ? 城市标准分区原则:采取不同标准分区的对应性设计。
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
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2
主管部门可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有需要的时候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拥有土地
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补偿。
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 本规划主要结合道路界线、已批用地红线、自然岸线、地形边界以及本次规划确定
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的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等要素划分地块。地块编码由街坊或功能组团代码+地块代
图则对所有地块均规定了两类土地利用性质:一类是指“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性质”; 码组成。
二类是指“须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变更的土地利用性质”; 本规划地块划分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并有利于土地出
居住用地规划(R)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