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混凝土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保证本项目拌和站混凝土的加工和供应能力,规范预拌混凝土的拌和质量,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和混凝土工程质量,确保京沪高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一流客运专线的目标,根据50吨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样试验一次。
7、水:同一水源的涨水季节抽样试验一次。
第四章 混凝土拌制
第十七条 计量管理:
搅拌混凝土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计量采用电脑自动计量,计量器具要定期检定,检定由地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每一班正式称量前,配料控制器必须外接电源稳压器,保证配料控制器工作良好,
通过配料控制器的校称功能,每周应对计量设备校核,解决自动计量系统的误差问题。
校称时,首先校零点,然后校终点,校终点时将标准砝码加在称体上,执行校称操作。完成校称后,配料控制器回到称重模式,开始正式操作。
第十八条 在拌制混凝土前应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现场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粗细骨料含水量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一般情况下每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
第十九条 在拌制混凝土前,根据试验人员下达的混凝土配料单,准确下料。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配合比准确称量混凝土原材料,其最大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按重量计);胶凝材料(水泥、矿物参和料)为±1%;外加剂为±1%;粗、细骨料为±2;拌和用水为±1。
第二十一条 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严格的投放制度,并对投放时间、地点、数量的核准作出具体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机开始搅拌始,至开始卸料时止,延续搅拌混疑土的最短时间应经试验确定。并可参考下表。
混凝土最短搅拌时间(min)
搅拌机容器(L)
混凝土坍落度(㎜)
<30
30~70
>70
≤500
>500
注:1 搅拌掺用外加剂或矿物掺和料的混凝土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2 当使用搅拌车运输混凝土时,可适当缩短搅拌时间,但不应少于2 min;
3 搅拌机装料数量不应大于搅拌机容量的110%;
4 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宜过长,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抽查2次。
第二十三条 搅拌机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骨料数量宜用到标准数量的2/3。在下盘材料装入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卸清。搅拌设备停用时间不宜超过30 min,最长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否则,应将搅拌筒彻底清洗后才能重新拌和混凝土。
第二十四条 在夏季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小于30℃,必须对原材料进行降温处理。根据情况可采用砂石料堆喷水降温、冷却装置冷却拌和水、拌和水中加碎冰,水泥入机温度不宜超过40℃。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工区试验室要随时对混凝土拌和站进行抽检。
第五章 混凝土供应
第二十六条 试验室向混凝土拌和站提供已经批准的现场使用的混凝土的配合比,拌和站现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与混凝土配合比所要求的原材料一致。
第二十七条 混凝土使用单位每周五和每月26日向混凝土拌和站提供经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下周和下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包括混凝土标号、预计使用数量。
第二十八条 混凝土使用单位提前向混凝土拌和站上报混凝土用量申请计划,包括混凝土标号、使用部位、预计使用数量、预计浇筑时间,混凝土拌和站根据各使用单位计划情况合理安排混凝土送达工地时间。
第二十九条 正式开盘前2小时混凝土使用单位向混凝土拌和站通知,同时送交经过现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混凝土供应通知单》,同时向拌和站说明混凝土浇筑速度,混凝土拌和站根据运输距离和混凝土浇筑速度确定供应速度及混凝土运输车出车数量,在接到《混凝土供应通知单》后,根据使用部位、混凝土标号、预计使用数量发料。
第三十条 混凝土运输车送料时,随车携带混凝土发料单,在施工现场由混凝土使用单位确认签字。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按照经配合比换算的每盘预拌数量如实供应,杜绝弄虚作假,不得缺斤少两。施工现场可进行抽检,如抽检发现供应
数量与发料单不符,全部以抽检数量为准。
第三十一条 运到现场的混凝土必须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满足相应混凝土配合比的质量要求,经时坍落度应满足泵送要求,如发现混凝土质量异常,由混凝土拌和站确认核实,作退货处理;运到现场的混凝土随到随灌注,由于现场原因导致混凝土无法及时灌注,出现质量问题,经试验人员确认剩余混凝土无法使用,需清退出场,由混凝土使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混凝土禁止现场加水。
第三十三条 如因机械故障、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期供应混凝土,混凝土拌和站必须提前和供应单位联系,同时报告工区调度,必须做好预案(联系附近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