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沪建交深基坑管理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4,869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沪建交深基坑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HShess 2022/3/14 文件大小:4.75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沪建交深基坑管理规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沪建交深基坑管理规定
沪建交〔2012〕645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确定并组织相关单位修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且基坑环境保护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实施风险管理。
  (十)基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根据基坑工程的特点,配备有专业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十一)本市实行基坑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专项评审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中的具体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评审机构组织对基坑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专项评审,未经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不得施工。
  (含7米)的基坑由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组织评审。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但未超过7米的基坑可由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或符合条件的其他评审机构(另行发布)组织评审。发生基坑险情或事故的工程必须由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组织开展加固或修复方案的评审。
  (另行发布)中抽取评审专家,基坑安全等级一级的基坑不少于7人,二、三级基坑不少于5人。工程项目的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评审会。
  “通过”、“基本通过”或“不通过”。评审结论为“基本通过”的,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按评审意见要求修改后回复评审机构;结论为“不通过”的,评审意见中应明确送审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将方案调整完善后重新评审。评审通过的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基坑评审报告应由评审机构送工程受监的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包括围护结构的受力体系、支撑体系、防渗体系等),必须由原评审机构重新组织专项评审。
  (十二)本市实行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具体要求另行发布),专项评审意见应作为审查的依据之一。
  (十三)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基坑工程环境保护等级、支护结构与降水等技术和工艺实行如下管理:
  
  对于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天然地基或短桩基础的医院、学校和住宅、保护建筑等建筑物应按重要建筑物考虑基坑环境保护等级。邻近同一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坑同时或先后施工时,制定基坑环境保护标准时应考虑叠加效应的影响。超大面积的深基坑宜分区围护和施工,以降低工程风险和环境风险。
  
  ⑴在确定基坑围护墙(包括隔水帷幕)与用地红线间的距离时,必须考虑围护墙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发生险情后抢险所需空间。
  ⑵直径超过1米的钻孔灌注桩,不得采用GPS型钻孔桩机械施工。
  ⑶房屋建筑工程、轨道交通车站等工程基坑的支护结构采用多道支撑体系的,第一道支撑必须为钢筋混凝土支撑。
  ⑷环境保护等级为一、二级且开挖深度超过8米的深基坑不得采用一道支撑。
  ⑸超深基坑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时,两个墙幅之间的连接不宜采用锁口管式柔性接头。
  ⑹钢围檩与围护桩(墙)之间出现空隙时,必须用细石混凝土填实。钢支撑与围檩节点处,型钢构件的翼缘和腹板应加焊加劲板,且支撑应垂直接触处的承载面。钢围檩接头应全断面焊接或采取加焊缀板等措施,确保满足接头等强度要求,并进行相应检测。
  ⑺深基坑工程中采用真空式管井降水时,管井必须同时配备真空泵和潜水泵。
  
  ⑴禁止采用单一土钉作基坑支护。
  ⑵土钉墙不得用于开挖深度超过5米和环境保护等级三级以上的基坑。若基坑采用土钉墙围护,应编制相应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经专项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⑶置入孔道的钢管、钢筋或其他细长杆材料不得超越用地红线,并不得打入已有建(构)筑物下部和地下管线范围及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安全保护范围。
  ⑷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规范要求的数量对土钉围护结构进行现场拉拔试验,监理现场旁站。
  二、桩基工程
  (一)本市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预应力混凝土薄壁型管桩(简称PTC桩)、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方桩中的薄壁方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以下简称PHC管桩)A型桩。
  (二)当PHC管桩承受水平荷载和竖向抗拔荷载时,设计应验算桩身材料强度,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提出是否进行基桩水平和抗拔载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