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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汽车保险事故理赔(汽车保险与理赔).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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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汽车保险事故理赔(汽车保险与理赔).ppt

上传人:autohww 2016/11/21 文件大小:7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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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汽车保险事故理赔(汽车保险与理赔).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汽车保险事故索赔 汽车保险事故报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①无论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假如造成了人员伤亡,一定要在向保险公司报险的同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交警勘察现场,判定双方责任,确定赔付比例。同时,应在第一时间救治伤者。②事故发生后,尽量在报险之前不要移动车辆,以免破坏现场及相关痕迹,为保险公司及交警勘察现场增加难度,影响事实及责任的判定。当然,假如责任明确,必要时在保证损失不扩大的前提下,可以对车辆进行合理移动。例如,事故发生后,投保车辆处于悬崖边缘时,应该及时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现场处理工作,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清理现场。当事人车辆无法自行驶离的,由当事人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清障公司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例如,两车追尾造成了交通拥堵,车主应该配合交管部门移动事故车辆。③随身携带有摄影摄像器材的当事人,可在事故发生报险后自行拍摄现场情况,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单方事故,某些时候影像资料可以起到代查勘的作用。对于双方事故,这些资料也能起到证明事实经过的作用,成为明确双方责任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