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BSZN-0838-2014/00专利资助办事指南2014-12-31发布2015-1-1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1专利资助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专利资助(0838)三、办理依据(一)《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2012年修订)第二条专利资助是指在市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关资金,对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或开展专利相关工作所给予的资助。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资金的日常管理以及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二)《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指南(试行)》为贯彻执行《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做好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的申请工作,制定本指南。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权限:决定是否予以费用资助(二)审批内容专利资助申请材料、资格的审查、资助金额(三)法律效力获得财政专利资金补贴(四)审批对象符合《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2012年修订)所述条件的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2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一般资助申请人须满足下列条件:1、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2)国内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人;(3)香港注册标准专利、澳门授权发明专利或台湾授权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港澳台地区专利)专利权人;(4)依据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国外专利)专利权人。前述资助申请人申请专利时,申请人地址应当属于本市辖区。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时第一申请人地址属于本市辖区。3、资助申请人应当与提交的费用票据上的缴款人一致。(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资助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2、逾期办理。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纸件,填写专利资助申请表等,各类材料复印件纸张限单面使用,其中,财务相关凭据的复印件纸张和字体保持原件大小,其他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3(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提交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缴费通知书”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费用包括:申请费、优先权费、权项附加费。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从申请费缴费日开始计算。2国内发明专利实审费、授权费和代理费资助提交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注明专利申请号)的复印件(代理机构须与“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上注明的一致);、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费用包括:授权费、登记费、印花费。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国内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和代理费资助,从授权费缴费日开始计算。4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资助提交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资助,从第二个(第三个)专利年度起算日(专利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开始计算。4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提交材料: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2.“缴费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纸质国内专利资助申请期限为6个月: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和授权费资助,从授权费缴费日开始计算。55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提交材料:1.《上海市国(境)外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台湾地区民间公证机构出具的台湾发明专利公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