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58QQ所有的高空坠物都要全楼层负责吗?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能找到坠物的具体来源和该坠物的管理人、使用人或者抛掷者,楼层其他用户不需对此类坠物伤人事件负责。比如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法院判决管理单位赔偿因高空坠物死亡的程先生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近68 万元。该案中,沈阳飞机工业公司就是作为管理单位,负责楼梯、自来水管道、房顶屋面等公共部位的维修和管理。因管理不善,楼顶砖头掉落导致陈先生死亡。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谁负责?《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由所有住户负责补偿。比如2014 年,成都“高空坠物连坐案”,法院一审宣判,原告陈涛胜诉获赔15 万余元。由124 家商户平均分担,每户平均承担1230 元。高空坠物致伤亡怎么赔备受社会关注的武汉市汉阳区高空抛物导致女婴小欣怡伤残索赔案,近日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驳回上诉业主的诉求,维持业主共同补偿小欣怡36万多元的一审原判。2014年11月,出生40多天的女婴在楼下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并被法医鉴定为七级残疾。女婴家人未能找到肇事者,将该栋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因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再现或还原客观事实,法院终审驳回47名业主不担责的上诉。高空坠物致伤亡如何举证?从条文上就可以看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八十七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无过错。对于使用人、所有人而言,假如是高空抛掷物,只要证明当时并不在涉事楼层内,不可能抛掷即可。对于从建筑上坠落的其他物品,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或者业主需要提供房屋结构完整,外观无损坏,包括花盆等搁置物管理良好,不可能坠落。在实践中,证明管理人、使用人管理完好,完全没有任何过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举证费用很高。而八十七条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分摊补偿责任,相比举证费用并不是很高。对于受害者而言,虽然不用证明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但是仍然需要提供两个证明。一是证明高空坠物来自涉事大楼或者小区,比如现场证人证言,报警、出警记录对事件的认定。二是证明自己承受的实际损失。比如医疗费用单据、伤残鉴定书等等。TOP EVENT话题Q万方数据59Q物业、业主之间如何分配责任?不同的坠物,责任分担方式不同。对于坠物来源明确,但侵权责任人不明的,法院往往认定为共同侵权,几个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如2015 年长沙高空坠物案,买菜回家的谢女士路过芙蓉区五一东村13 栋1 楼时,被楼顶脱落的水泥板击中头部。事后,谢女士将湖南省天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吴某等69 名业主告上法庭。法院就认为,作为五一东村13 栋房屋的所有权人,69 名业主对房屋共有部分